全国摩托车运动管理规定
日期:2012-03-28 11:16
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摩托车运动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摩托运动协会,协助本级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举办摩托车比赛或活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
(一)组织举办国际性摩托车比赛或活动必须经中国摩协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转报国际摩托车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摩联),经国际摩联批准后列入中国摩协和国际摩联年度计划。
(二)举办全国性摩托车比赛或活动必须经所在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和摩托协会同意后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列入中国摩协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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