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醉驾三轮车案被宣判,以后要小心了!
日期:2016-06-30 14:07
电动三轮车已经成为市民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然而这些看似方便的代步工具,却隐藏着诸多的交通安全隐患。去年年底,青岛西海岸新区发生了一起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和轿车刮蹭的事故,后经司法鉴定,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不仅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还被判处拘役两个半月。据了解,这也是青岛首例醉驾电动三轮车案被宣判。

去年12月 28日下午4点30 分左右,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电话,称其驾车在青西新区204国道朱家小庄村口处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蹭。事故处理的交警迅速前往事故发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