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工产业[2010] 第79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4批)予以公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4批)
第一部分 参数变更
一、汽车生产企业(略)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略)
第二部分 参数扩展
一、汽车生产企业(略)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略)
第三部分 参数勘误
一、汽车生产企业(略)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
第四部分 撤销产品
一、汽车部分(略)
(一)下列产品不符合《公告》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撤销,自2010年3月1日起,不得生产、销售。
二、摩托车部分
(一)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撤销下列摩托车企业的摩托车生产资格。
1.泰州春兰摩托车厂 (《目录》序号:42)
2.江门中裕摩托集团有限公司(《目录》序号:151)
(二)依据企业申请,现撤销山东先锋摩托车有限公司《公告》内“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南路439号”的摩托车生产资格,该企业其它生产地址生产资格保持不变。
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