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通过摩托车生产准入考核的企业
六、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 (略)
低速货车(略)
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6批) (略)
公 告
工产业[2010]第75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3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6批)予以公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3批)
附件:
一、汽车生产企业 (略)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略)
三、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 (略)
四、超限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略)
五、摩托车生产企业
(一)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