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王新丑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三人,对江苏宗申进行了观光车制造条件现场鉴定审查,审查顺利通过。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规定观光车【归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产品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隶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其制造条件许可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过程。江苏宗申于2013年8月份提交了申请书,陆续取得了受理通知书,通过了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并顺利通过了制造条件现场鉴定评审,不日将取得制造许可证书。
专家组对江苏宗申所做的工作充分肯定,并对焊接控制、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宝贵的意见,技研中心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推进计划。目前各项工作在有序开展,为观光车的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