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1年第32号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9批)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9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26批)予以公告。
附件:第一部分 新产品
第二部分 变更扩展产品
第三部分 撤销企业及产品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