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2010] 第89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8批)予以公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8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08批)
第一部分 参数变更
一、汽车生产企业(略)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略)
第二部分 参数扩展
一、汽车生产企业(略)
二、摩托车生产企业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略)
第三部分 参数勘误
一、摩托车生产企业
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略)
第四部分 撤销产品
根据《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撤销下列产品,自2010年3月31日起,不得生产、销售。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目录》序号:61)
JX1040载货汽车
JX1040载货汽车底盘
JX1041载货汽车
JX1041载货汽车底盘
JX1042载货汽车
JX1042载货汽车底盘
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及生产地址的企业,允许其所生产的相应产品在核准更改后6个月内按照原《公告》内技术参数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