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埃两国质检协议,我国出口至埃及的工业产品须实施装运前检验,埃方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验证放行。鉴于企业首次出口商品至双边协议国家,山东济南检验检疫局积极搜集埃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此外,严格按照出口双边协议国家产品装运前检验的要求,认真做好出口产品的检验、核价和监装工作,并及时为企业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日前,由济南大隆机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0辆“大龙”牌三轮摩托车顺利出口埃及。这是济南产摩托车首次进入质检双边协议国家市场。